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时辰:2024-05-06 16:33:33 好文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必备13篇]

  在普通的进修、使命、糊口中,良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能够熬炼咱们的独处习气,让本身的心静上去,思虑本身将来的标的目的。你晓得作文若何写才标准吗?上面是小编清算的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接待大师浏览。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必备13篇]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篇1

  读到一本好书,就如交到一名良师良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让我很感兴趣,此中我最喜好《狼王梦》,这是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典范之作,由浙江少年儿童出书社出书。

  《狼王梦》是一部很吸收人的动物小说,它除陈述故事,还咱们领会到狼的天性、繁殖、习惯。读过今后,我不只增加了良多常识,还体味到了一些事理。

  这本书最吸收人的处所便是那跌荡放诞升沉的情节。书中首要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为了让狼崽当上狼王支出良多尽力的故事。固然但愿一次次幻灭,公狼崽们一个个死去,它也不悔心,直到最初,当那只曾篡夺了儿子黑仔人命的金雕又一次回旋于空中时,紫岚为了赶走要挟,掩护要诞生避世的小狼孙,也为了让狼王梦持续下去,它和金雕屠杀,最初玉石俱焚。故事的进程与终局都不顺遂、美满,却很出色,也惹人沉思。

  沈石溪师长教师对动物有着稠密的兴趣,文中的一字一句都表现了他的豪情,同时也揭示了良多狼唯一无二的特性。让我印象最深切的便是紫岚这只狼。紫岚很爱本身的孩子,但却表现得没法又暴虐,紫岚经心培养狼崽,却又因本身的一些忽视致使公狼崽接踵死去。一次,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母亲紫岚为了让儿子不再疾苦,一口咬死了蓝魂儿,这是何等没法的.母爱!紫岚使人爱好,爱好它那庞大的母爱和勇气,紫岚又使人厌恶,厌恶它刚强的寻求狼王梦而致使狼崽接踵支出性命的价格。在这本书中,平常平凡只代表着狠毒的狼也有了光鲜的性情。难怪沈石溪师长教师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

  《狼王梦》是一部不朽之作,它以狼的视角向咱们报告了狼的保存之道和豪情。听了我的先容,你是否是也被激起起了浏览《狼王梦》的兴趣呢?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每小我都有本身最喜好的一本书,固然我也不破例。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这本书很是厚。

  这本书不是一本小说、漫画,也不是一本故事书,它是一本作文书,它的名字叫“好作文,如许写。”

  这本誊写的不是一件事,而是触及到良多方面。有写人的、写事的、写景的、写动物、动物的……每篇都用了良多修辞手段,美好的语句。这本书首要教你若何写作文,若何把作文写好。以是每篇都有首要内容、意义、好词好句。

  你们必定会问我为甚么要选这本书?接上去,我渐渐地告知你。

  因为这本书进步写作程度很是快。这外面,不管是写事,仍是写人,都写得很是详尽,并且每篇不管是字数仍是段落,写得都很是清楚。另外一方面是,我还喜好它的语句,这外面的每篇作文的语句有的很是风趣,有的很是美好。这本书还开导我,教导我要多念书,多看书,如许对咱们写作有很是大的赞助。

  在我天天早上、早晨对峙念书后,获得了大批的堆集。上一次在黉舍测验,恰好,此次的.作文是写人的,这几天我看的也是写人的作文,并且我还重点看了一些表面描写的典范。以是,“下笔若有神”,这本书可真帮了我大忙呀!

  在我天天对峙念书下,我的作文进步了良多,成就也进步了。

  我喜好我的作文书,帮我进步成就、写作程度的作文书。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明天我要跟大师分享的是美国作家怀特的童话《夏洛的网》。

  先先容一下这本书的作者怀特,怀特在美国有多首要呢?1985年,86岁的怀特去世,《纽约时报》颁发讣告,此中有如许的句子,称“犹如美国宪法第一批改案一样,怀特的风采与世长存”,并且,美国着名文明类刊物《纽约客》对怀特做出了一个最为众人承认的评估,说他是全全国最合适做伴侣的作家。

  这本书讲的故事很是别致,是一只蜘蛛和一只猪之间产生的故事。详细地说,便是一只蜘蛛织出的字救了一只猪的故事。怎样样,听起来是否是有点像绕口令呢?那你生怕就会很好奇了吧,甚么样的.蜘蛛岂但能织网还能织字?织了字为甚么又能救了猪?蜘蛛和猪,究竟是甚么干系?

  故事外面的这只小猪威尔伯,在和蜘蛛夏洛交伴侣之前,他一向是持久自大的,因为他生上去是一只落脚猪。甚么叫落脚猪呢?猪妈妈生下一窝小猪,最初诞生那只普通体型比拟壮大,吃奶的时辰抢不到后面去,老是抢不过比他强健的哥哥姐姐,最初的运气普通便是被裁减掉了。威尔伯便是如许一只不幸的落脚猪,以是他一向故意理暗影,很自大,多亏厥后荣幸地碰着了夏洛如许一个好伴侣,有了她的赞助,这才逐步自傲起来的,成为一只谦虚的明星猪。小猪履历了一个如许从自大到谦虚的发展进程。

  读完这本书我对“谦虚”一词有了更深切的晓得和熟习,谦虚不是自大,自大是一种不安康的心思状况。谦虚呢,条件是自傲,就算获得了某种胜利也永久不自豪,永久接地气,不摆架子,不高屋建瓴。把这本书分享给大师,但愿咱们都能从中受害。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全国上的书何其多,或让人催泪而下,或让人哄堂大笑,或是让人回味无穷。差别的书,差别的人,差别的感触感染,所得亦差别。我读过的书数以百计,多不胜数。此中的一本书让我没法忘却,这本书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关乎“连合、信赖、仁慈”的教导册本。报告了一群年龄差别的孩子,因不测车祸掉到洞窟里,七天今后全数顺遂救出的故事。在那空无一人的'洞窟里,四个孩子履历过失望、悲伤、疾苦和但愿,也有过纷争。从起头的恐惧再到厥后的英勇测验测验,他们的发展让我惊奇不已。

  在这本书中,作者从性情特点、发展情况、家庭背景,和老一辈的恩恩仇怨等方面描写这四个孩子。在作者的笔下,我看到了仁慈、公理、英勇和顽强,但也看到了人道的缺点——无擅自利、妒忌、思疑别人。作者以七天中四个孩子的发展履历为背景,向咱们展现了一副以信赖、仁慈、公理为主的丹青。

  最使我印象深切的是此中三个孩子误入一个水晶洞窟,洞中的水晶石代价连城,可他们却抵住款项的引诱,决议对这个奥秘缄舌闭口。因为一旦有人发明水晶的存在,这个斑斓的水晶花圃就会受到粉碎。我惊奇于他们的做法,同时也服气他们有一颗仁慈纯洁的心。他们以行意向咱们证实了本身的公理。

  “人之初,性本善。”从古到今有几多人权欲熏心做出丧尽天良的任务,他们未然健忘仁慈,健忘了公理,健忘了人活于世的意义,也健忘了本身肩上担当的义务。可是,公理永久城市克服险恶!

  在这本书中,我熟习到连合的壮大,感触感染到信赖别人的首要性,见证了四个孩子发展的进程,让我再一次大白仁慈是人必不可少的品德。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篇5

  记得莎士比亚说的一句话:“册本是全全国的养分品。”。今获一 “养分品”,偶尔让我欢喜,偶尔让我掩卷长思,偶尔让我心潮彭湃……这便是我最喜好的一本书——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小说报告了公元三世纪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团体之间的`抵触和斗争的巨著。

  掀开这部庞大的作品,那隽永的文笔,精美的笔墨,出色的内容,让我想一口吻读下去。小说中一个个新鲜的人物抽象让我打动。出格是关羽最使我服气,他是忠、勇、义的化身。在曹营时,曹操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接待他。可是当他晓得哥哥刘备在袁绍处时,过五关、斩六将,足见他何等英勇、忠义。在攻击樊城时被曹仁射伤右臂,刮骨疗毒时他意志又是何等顽强。最初固然败走麦城仍坚毅不屈,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改其节,身虽殒,名可垂于竹帛也。”的唉声叹气。充实显现了他的卑躬屈膝。我也服气诸葛亮,他臆则屡中、全心全意。一出火烧赤壁,让曹操一百多万雄兵依然如故。他归纳的奇策以两千五百老兵吓退了司马懿二十万精兵打退。鲁迅在评估诸葛亮时感触感染他太神而近乎于“妖”。这是对诸葛亮的本领近乎神话的最好贬责。我终究大白刘备三顾茅庐后,说“瓮中之鳖”。这申明诸葛亮简直是个奇才。以是我越读越喜好这本书。

  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常常读之,乐此不疲,丰硕了我的课余糊口,同时也让我领会了那段远去的汗青,给我良多常识与启发。藏克家曾说过一句名言:“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良朋。”这便是我最喜好的一本好书。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我书厨上的图书满目琳琅,但能打动我的并未几,真正能令我爱不释手、大开胃口的是元末明初的小说家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小说首要报告了公元3世纪那段群雄纷争的汗青,小说向咱们先容了刘备、曹操、孙权群雄争霸的故事,活泼地再现了那一段波澜壮阔的汗青画卷。我出格喜好小说中的人物,因为作者把他们描画得绘声绘色,活矫捷现。如:神机奇谋、才干横溢、臆则屡中的诸葛亮;爱才如命、礼贤下士、尊敬人材的刘备;甘愿我负全国人,不愿全国人负我的奸雄曹操;坚毅刚烈正直的一代名将赵云;赤血丹心,一身邪气的儒雅之将的关羽……新鲜的人物抽象不胜列举。在罗贯中笔下的出色排场堪称一幕接一幕,比方,三英战吕布、煮酒论豪杰、温酒斩华雄、过五关斩六将、关云长单人独马、火烧赤壁……小说中不乏典范名句——“既生瑜,何生亮”;“周郎奇策宁静国,赔了夫人又折兵”;“宁教我负全国人,勿教全国人负我”;“全心全意,死尔后已”……

  看完这本鸿篇巨著,我掩卷长思,真是受害匪浅,大作家高尔基曾说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贵的人在扳谈。

  固然这些豪杰已消逝在汗青的.长河傍边,可我耳畔恍如仍听起那鼓角争鸣声中的厮杀,豪杰的身影照旧清楚可辨,他们的故事让人打动,让咱们永久记着他们的名字。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篇7

  要说起来我最喜好的一本书,还要从感谢教员起头。

  因为黉舍为了让咱们学到更多的常识,开放了藏书楼,让咱们能够借书读。我读了藏书楼的书今后,就喜好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异,你只需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保举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保举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好的一本书———《若是汗青是一群喵》。

  你们能够感触感染这个名字很是可笑,汗青是喵?怎样抒发?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起头,我就晓得,并不那末简略。晓得我掀开书我才晓得,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情势来创作这本书的。之前甚么《三国演义》、《水浒传》甚么的,外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倒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晓得叫甚么名字。猫咪让古板无聊的汗青布满了兴趣,主编用了心爱又风行的举措、心情、措辞,让我不得错误主编心悦诚服。

  别感触感染这点工具就不了,他另有一个别的书里不的工具—魅力无穷。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晓得在讲甚么,不甚么须要再看,最多看看出色句段就好了。可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汗青看一遍能够会晓得晓得一些的,而不晓得的就一扫而过,可是看完今后还会在想看,不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感触感染这本书便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不了,NO,NO,NO,实在这仍是从原古文那边诠释出来的`意义改编的,故事风趣、新奇,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若是汗青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必然是位博古通今、智慧智慧的人,不然,怎样能够把古板无聊的汗青编的这么风趣、好玩儿呢!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篇8

  念书,能够熏陶咱们的情操;念书,能够丰硕咱们的人生履历;念书,能够增加咱们的常识。明天,我要向你保举一本我最喜好的书——《西纪行》。

  《西纪行》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的原背景为唐代期间的事,是玄奘去印度求取佛经的事。我感触感染书中的唐僧比实际糊口中的唐僧幸运多了,究竟结果书中的唐僧收了三个法力高强的门徒,能够一路为他保驾护航。真正实际中的唐僧可真是“孤苦伶仃”呢!

  小时辰我感触感染《西纪行》中最利害的便是孙悟空了,他法力高强,能够大闹天宫,能够上天上天,一个筋斗云就能够翻十万八千里那末远。但此刻看来,我感触感染他还不是那末利害。他法力高强,大闹天宫,最初还不是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他无所事事,上天上天,最初还不是被一个紧箍咒痛的起死回生,只得乖乖陪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一个金箍棒就能够打死一个魔鬼,可魔鬼会乖乖让他打吗?每当他想一棒打死魔鬼时,老是会有仙人上去禁止,让他不得已放了他们,我想到:那些魔鬼敢下凡反叛,可都是有背景的,打不得。我长大后读这本书,越读越成心义,感触感染身旁的人都在这本书中能够找到他们的影子。

  比拟孙悟空,唐僧才是阿谁大“boss”呀!孙悟空那样的'强人都被他整理的服服贴贴。贰心性果断,一路上不管是面临庞大的引诱,仍是甚么坚苦,老是果断不移地向西行去,不一丝摆荡,这让我服气不已。

  除此以外,猪八戒的心爱,沙僧的冷静无闻也都为我带来良多欢笑,让我留连忘返。

  这本书中良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他们每小我都有差别的性情,让人不禁想深切去领会他们。

  《西纪行》让我大白了良多大事理,也让我发展了良多。这本书很是风趣,从速去赏识吧!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篇9

  真好!我有一本英国笛福与崔钟雷编写的《鲁宾逊飘流记》,它在我不计其数的册本中,最受宠爱的。

  初读完《鲁滨逊飘流记》让我晓得了书的大要内容,本文报告一个英国人,从小有着帆海梦。长大后碰到了机遇,屡次出海不一次没碰到风暴,此中一次风暴把他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就在这个岛上保存了上去,他盖了“屋子”,养了畜生,有了仆人……他就如许在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衣锦还乡三十五余年,终究前往故里的故事。

  为甚么我那末喜好《鲁滨逊飘流记》呢?因为鲁滨逊在无人岛上糊口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败一小我求生的意志,而鲁滨逊却保存了上去,并且在岛上具有了无尽的.“财产”,他的这类精神不恰是咱们应当进修的吗?

  为甚么我对鲁滨逊那末服气呢?因为读到了“谁的足迹”这一章节时,鲁滨逊不畏劲敌,救下了一个白人,给他起名“礼拜五”,他那英勇、有爱心和极强的公理感,莫非不值得我对他服气吗?

  为甚么我那末赞美他的精神呢?因为他很顽强。若是他在求生的进程中,不半途而废、轻言抛却,不然,他还会获得求生的机遇吗?他这类对峙不懈的精神莫非不值得我去赞美吗?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和启发也是极大的。

  念书前,我的意志极为软弱,会等闲抛却,会等闲说“不”。念书后,我的意志变得起头果断,别人与我争辩时,我会对峙本身的看法概念,碰到坚苦不会等闲抛却。只需有一丝但愿,我城市牢牢捉住。

  高尔基曾说过:“册本是人类进步的门路。”不恰是吗?一本好书能够使一小我受害毕生。“书”让我晓得了太多深切事理。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有良多书,比拟多的一类便是漫画书,而我最喜好的一本书是《父与子》,这本书是妈妈带我去藏书楼买的。

  我本来很不爱看书,直到妈妈给我买了《父与子》。

  这本书外面讲的是父子之间的`趣事,有一篇让我印象出格深切。首要报告小明的妈妈做好了饭,把热腾腾的饭菜端上桌,筹办起头,发明小明不在,就让爸爸去叫儿子用饭,爸爸叫第一声时,儿子不闻声,爸爸便去了儿子的房间里去叫。翻开房门,爸爸瞥见儿子在看书,就很迷惑他看甚么书,看得这么出神。儿子像接到诏书一样,便去用饭了,却发明爸爸不见了,便又回了房间发明爸爸在本身的房间里出神地看着本身适才看得那一本书。妈妈等不到父子俩,也过去看看怎样回事,厥后本身也被迷住了......每当看到这段时,我城市咯咯地笑作声来。

  我为甚么喜好这本《父与子》?不光是因为这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书,还因为它能够给我带了欢愉。一次,我测验没考好,回家后出格悲伤,我把本身关在了房间里,顺手拿出《父与子》,看着看着我便哈哈大笑起来,马上将悲伤抛之脑后。

  它带给我的收成也良多,因为我买的是只要图,不字的,以是每看完一篇,我城市把我晓得的内容写上去,直到把这本书看完,而我看图写话也在有形傍边进步了良多。在糊口中,它也给我很大的赞助,让我交友了好伴侣。当有同窗悲伤难熬的时辰,我给他讲几个书里的笑话,他们就会笑了起来,是以我还获得一个“高兴果”的称呼。

  书中的父与子,天天都是开高兴心的,不一点懊恼。这一点,让我非常恋慕,我也但愿自像《父与子》中的父亲和儿子一样天天开高兴心,不一点懊恼。

  这便是我最喜好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书《父与子》。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浏览过的统统书目中,我最喜好《城南旧事》。这本书分《城南旧事》和《北平故思》两局部,首要报告了作者林海音在旧北京城城南的童年旧事。

  这本书是母亲应教员请求采办的,但买回今后,我就顺手把它塞进了书厨,直到碰见此刻的张教员。

  从上个学期起头,张教员安排了念书使命,天天请求咱们浏览打卡,并写出从中的收成及感触感染。

  在张教员的“欺压”式浏览下,我起头翻起了《城南旧事》。没想到,没看几页就被吸收住了。我感触感染林海音的文笔就像是一支魔杖,把我带入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全国。故事讲得那末切近实际,不一丝决心假造的陈迹。浏览时,我会随时筹办一个小本子,摘录着书中出色的局部。

  有一次,张教员请求咱们写一篇对童年的.作文。我思来想去,决议把年少期间表哥带我去“偷”红薯的履历写上去。可当我拿出作文本筹办写时,我停住了。因为时辰长河的冲洗,我对这件任务的影象已不清楚,无从下笔。

  人不知鬼不觉,我的思路飘远了,没体例集合精神想“偷”红薯的履历。直到我偶尔把头一转,看到了被弟弟捉弄着的浏览记实本。“啊哈!有主张啦!”我满意地喊起来,而后像饿狼扑食普通,把浏览记实本从弟弟手中抢过,翻到记实着有关《城南旧事》的内容,决议应用《城南旧事》的写作体例来写我的回想。

  皇天不负故意人。我挖空心思的回想和《城南旧事》中的好词好句融为一体,构成了一篇活泼详细的好作文。张教员不只对这篇作文停止了全班点评与鼓动勉励,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优”。

  今后今后,我常常和《城南旧事》“泡”在一路。《城南旧事》逐步走进了我的心里,陪我渡过了童年最美好的光阴。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同窗们,大师好。明天我要先容的是一本风趣的书,它不是叙事的小说,不是有趣的论文,而是一本滑稽的漫画。说是漫画,它却非常有效;说是漫画,它却记录了中国5000多年的汗青;说是漫画,不如将它比作一本丰富的汗青书,带咱们在5000多年的'汗青长廊中漫游。这本书以宋神宗的一句名言“鉴于旧事,有资于治道”来作为收场。在已进入速率时期确当下,汗青类的读物,对此刻使命进修都相称沉重的咱们来讲不免难免有些死板和有趣。但这本《半小时漫画中国史》却能经由过程用漫画的情势和滑稽的措辞率领读者进入5000年的出色全国。

  作者用谈天措辞的体例,加上当今社会的收集风行用语,把汗青事务放在咱们熟习的实际场景中,连系漫画的抒发,把汗青讲成了活生生的小段子,恍如就在面前。读者在爆笑中渐渐记着了那些晦涩难明的汗青事务。比方此中有一段,作者将年龄各国比喻成一个班级,把周代比喻成班主任,非常滑稽滑稽。让大师在哄堂大笑的同时,晓得了良多针言的真正来历,如两姓之好、朝三暮四、远而避之等。

  正如诸多汗青学家所言:“以史为镜,能够知兴替”,“统统汗青都是今世史”。作为读者,我感触感染准确解读汗青,领会汗青,对咱们在平常糊口中处世接物有耳濡目染的感化;让长于深思的人或民族在汗青的兴亡更替傍边贯通;使国度与民族加倍繁华兴盛。

  我最喜好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你喜好看书吗?你最喜好的书是哪一本?我喜好看书,最喜好的一本书是《红岩》。

  在《红岩》中,有良多让我敬佩的豪杰,他们不怕就义,宁当玉碎:许云峰、成岗、江姐、刘思扬、齐晓轩、华子良······

  最使我忘不了的是江姐面临严刑宁当玉碎,她迎着仇敌阴冷的眼光,缄舌闭口,毫不泄漏公开党构造的奥秘的情形。另有齐晓轩,他为了让本身的战友博得时辰,得以逃走仇敌的追捕,化险为夷,不惜将仇敌的注重力都吸收在他本身的身上。终究,战友宁静撤退,可他却为了革命奇迹献出了可贵的性命······

  之前,我老是不大白,在这么艰辛的`情况下,那些革命者究竟是怎样对峙下去的。直到读完这本书,我才大白:这是革命的信心鼓励他们进步,他们想让老百姓过上幸运的糊口,是以而对峙不懈地战役。

  我忘不了许云峰临死前说的:“灭亡,对一个革命者,是何等无用的要挟。”许云峰在临死前,也不表现出对公民党革命派的一丝惧怕。死,也要死得名誉!到死也要抗战究竟!

  这本书告知我:干甚么是要有信心,对峙不懈,就不做不成的事。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干甚么事都不再半途而废,尽力朝着本身的方针斗争,再不是畴前阿谁碰到坚苦便抛却的我了。

  我真喜好《红岩》!它给了我做人的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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